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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被罚后自残求“复磅”,执法部门该反思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交通执法引发的争议频发。在广东佛山,一个高速路口疑因标志标线设计不合理,一年内有18余万人违章被罚,被称为“印钞机路口”;在河北唐山,一名货车司机因定位系统“掉线”被执法人员告知要罚款2000元后,服毒不幸身亡……

  从一些司机的吐槽看,动辄罚款、罚款过重、僵硬冷漠、投诉无门等交通执法乱象,在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今天,已成为物流堵点和数千万货运司机痛点。

  01

  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

  因货车称重出现异常,4月12日,山东一“90后”货车司机在广东清远自残求复磅的消息引发关注。

  当事货车司机赵洪军4月13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1992年出生,山东日照人。

  4月9日,他从山东淄博装载有色金属运往1800多公里外的广东佛山,一路上驾车途经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等地,前后在不低于5个检测站进行检测,每次都顺利通行,唯独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站检测遭遇卡壳——超载了!他因此面临罚款500元、扣3分的处罚。

  因怀疑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站的称磅出问题,他要求复磅。第二次过磅显示和第一次一样,都是50.24吨。

  赵洪军不甘心,要求到别的地方复磅,但遭拒,随后,他拿出刀片自残请求第三次过磅。最后,在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站进行第三次过磅显示:49.96吨,可顺利通行。

  “我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希望清城区交通局给我个回复。”4月13日下午,赵洪军告诉红星新闻。

  02

  跨越4省后,在广东“被超载”

  赵洪军告诉红星新闻,他所开的这部货车,核载是49吨,按国家规定,这类货车毛重超49吨但在50吨以内的,不罚款、不扣分,但需接受口头教育,要求整改。

  “货运利润很薄,我们长期从事这行,所以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研究还是比较精准的。”赵洪军说,长途运输,一吨运费大概300块钱,我们何必冒着被处罚的风险?

  赵洪军告诉红星新闻,4月9日早上9点30分,他在山东淄博装完货后出发,下午15时左右,他驱车回山东日照的老家收拾东西,次日(10日)早上,他从山东日照出发,一路经过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广东,直奔目的地佛山。

  据赵洪军介绍,他沿途经过山东、江苏、安徽、江西这四个省,也进入了好多个检测站——不低于5个,但都没有出现问题。包括在广东清远市英德市的一个检测站过磅也显示没问题。

  “英德的那个检测站距离新庄检测站,不过50公里左右,怎么之前没问题,到这里就面临超载被罚呢?”赵洪军说,在新庄检测站,第一次过磅是4月12日下午5点5分,结果显示50.24吨,超载。

  担心存在误差,车辆在检测站通常需要进行第二次检测。当天下午5点10分,他进行第二次检测时,还是显示超载,重量依旧是50.24吨。

  这样,按相关规定,赵洪军面临500元罚款,同时扣3分的处罚。

  赵洪军在工厂时的过磅单

  赵洪军对此无法接受,他向红星新闻提供他在工厂的过磅单显示,他所运输的有色金属毛重49.89吨,其中皮重17.14吨,净重32.75吨。

  为此,他请求异地进行第三次过磅,但遭拒绝。赵洪军因此掏出刀片自残,以证清白。

  赵洪军用刀片割伤自己,因此缝了14针

  后来,工作人员将他送到清远市高新区医院治疗,他因此被缝14针,个人支付499.3元。

  03

  第三次过磅没问题,谜团待解

  赵洪军承认,他的行为有些极端了,但被逼无奈。4月12日晚10时许,从医院回来后,还是在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站进行第三次检测,这次,过磅结果显示是:49.96吨。

  在新庄检测站的第三次过磅,终于显示低于50吨,免罚

  赵洪军也因此不需要缴纳500元和扣3分的处罚。但为何在其他省没出现问题,甚至在广东省内其他检测点没有问题,但在新庄超限检测站却出问题,前后数据为何明显不一样?这一直是赵洪军心中的谜团。

  4月13日上午,红星新闻就此联系清远市交通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天下午,清城区交通局将对此出个通报。”

  清城区交通局工作人员也告诉红星新闻,关于此事,由清城区委宣传部统一回应。

  但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仍未收到相关回应。

  4月1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核查此事。

  04

  新华每日电讯:交通执法部门该反思什么?

  对有交通执法权的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切实检视、整改执法乱象,把民生堵点痛点,当做为群众办实事的“发力点”。

  交通执法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就要看一看执法行为是否做到了顺民心、厚民生。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相关个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纠正错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要从个案中寻找共性,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检视交通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

  比如,接连有货车司机做出喝药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是否意味着执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问题?比如,面对执法争议,是否有畅通的申诉与复议机制?再比如,有全国人大代表称去年全国交通罚款高达3000亿元,有些路口的违章罚款累计过亿,是否存在“罚款创收”“以罚代管”?

  对于这些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有交通执法权的相关部门,都要进行彻底的检讨和纠正。通过深刻的自我检视、整顿排查,找回交通执法的初心,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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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货车司机,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