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19-12-02
近一个月以来,区块链在航运领域的应用再一次成为业界聚焦的热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使得航运业中原本持观望态度或者谋划等区块链应用模式发展成熟后再参与的一些主体也纷纷躁动起来,加入到航运区块链应用创新的潮流之中。
航运是最适合区块链应用的产业之一
区块链作为一种源起于电子货币交易记录存储的分布式记账技术,为何能够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前沿技术,并引起国家的重视呢?
笔者认为,区块链带来的价值并非源自其技术的复杂性,而是源自该项技术的功能特性。也就是说,区块链技术所涉及的加密技术、网络分布式存储技术、共识机制(或称投票机制)技术、链式存储结构都不是非常复杂的技术,但是将其融合在一起时所展现出的能够“保持私密信息在公共监督环境下不被篡改和伪造”的功能特点却直接指向了当今商业社会的最大痛点问题——信任。
区块链技术的功能特点使其在参与角色多样、商业价值较高、信息传递链条长、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应用场景中凸显可贵。此外,区块链在乳制品、钻石交易、数字版权等跨国高附加值供应链领域也产生了很多应用案例。
航运业涉及托运人、航运公司、货运代理、港口和码头运营商、内陆运输承运人和海关等多样化的角色,所承运的货物价值比运费高1-2个数量级,涉及跨国、跨政府、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其承运货物的贸易信息涉及各产业供应链的商业机密。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航运业应当是最适合于区块链应用的领域之一。
区块链升温背后的经济原因
很显然,区块链应用需要大量的IT资源投入和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如此巨大的投入和试错风险为何没能浇灭航运业试水区块链的热情呢?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必然是经济上的可行性,其原因可以从成本和效益两方面来阐述:
一方面,摩尔定律是区块链商用合理化的基础。信息化成本的飞速下降使原本“不经济”的技术方案变得越来越“经济”。虽然,用多个账本记账与用一个账本记账相比较,其可靠性显而易见,但购买多个账本意味着信息保管成本会成倍数的增长也是显然的,所以人们直觉上会拒绝这种看上去非常愚蠢的方案。由于网络带宽、存储容量、计算能力等资源在“摩尔定律”的影响下快速下降,使多个“账本”记账这种过去看起来并不经济的一种方法,今天看来却是可行的。人们应该有这样的感受,几年前我们还在为每个月结余的手机流量是否应该清零而争执,现在几乎每个人的手机流量都是足够的,特别是当我们使用的手机APP带来更多付费服务时,运营商也就不会再计较流量收入。
另一方面,沟通和信任是最大的商业成本,小规模、偶发性合作带来新效益。在商业沟通只能通过电话、邮件、面谈进行的时代里,要高效地做成生意或者开展业务,必须把大量宝贵的时间用到最有价值的、规模最大的或者最容易达成交易的客户身上。但是现在,数字化的手段能够帮助我们去发现那些海量的小规模客户,或者有临时性突发需求的客户,因为我们不必花费大量时间与他们逐一沟通,而是通过互联网并发的与所有的客户介绍产品和服务。
显然,数字化本身为我们带来了更广阔的潜在“长尾市场”和更多的商业效益。但是,当与这些小规模、小体量客户发生偶发性合作的时候,甚至是两个从来没有合作过的商业伙伴之间第一次进行商业合作的时候,“信任”问题就尤为突出。在“C2C”和“B2C”的市场里,支付平台往往会通过冻结支付金额来确保交易双方守信履约,但对于“B2B”和“B2G”的市场,资金周转的重要性使得我们不能把信任彻底建立在资金担保之上,这就为区块链留出了巨大的应用空间,也因为如此,区块链天然具备了与金融相互结合的能力。
绕不过去的“线上线下一致性”
航运业本质上是围绕“船”和“货”开展业务的行业,这就决定了航运业的实际业务操作永远在“线下”的物理世界里。那么,当我们想用电子商务或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去改造航运业,将业务涉及的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都搬到“线上”去的时候,“线上”与“线下”的一致性问题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必须面对的问题。
这个问题具体来说包含三个小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放到区块链上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即“上链”过程如何保证不造假;二是如何保证现实世界中“线下”的业务状态发生变化时,“线上”信息也会同步更新;三是“线上”形成的商业约定如何确保会在“线下”得到有效的执行,即解决履约率问题。这三个问题对于航运区块链应用来说,都是足以致命的问题,因为当“线上”信息不能真实的反映和约束“线下”的业务操作时,谈“信任”和“防篡改”就失去了意义。
虽然区块链理论上能够解决上下游企业业务上的协同和信息的互通。但实际应用必须保证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要尽可能地让数据不要经过人的手,而是直接通过物联网和机器生成。因此,区块链应用一定是以航运业有了较好的航运互联网和航运物联网为前提的,物联网、互联网和区块链是并行发展的技术,更多呈现出互补关系。
区块链与航运的交汇点在哪?
那么,从当前来看,区块链跟航运业互相结合的时机是不是已经到了,究竟如何才能让两者更好的结合而提升海运业的高质量发展呢?笔者认为一些可行的应用结合点主要可以概括为四大方向:
第一,基于区块链的多式联运协同无纸化。在进出口贸易中,围绕货物提单组织着大量的供应链信息,包括贸易、关检、运输、物流等一系列的信息,多达数十种的业务单证,牵扯销售、采购、贸易商、承运人、口岸部门、港口、仓储等一系列的主体角色。当前,由货讯通(CargoSmart)发起的全球航运商业网络GSBN(Global Shipping Business Network)和马士基与IBM主导的TradeLens平台,都将目光锁定在了提单电子化的问题上。这种应用有一些显而易见的价值,例如可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成本、可以加快提单传递、可以更方便地开展包括提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可以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减少瞒报风险等。但是笔者认为此类应用目前的“格局”还不够大,对于“门到门”的多式联运服务而言,海运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真要实现电子化提单,一定是指多式联运提单,而非海运提单,因此这类区块链项目应当大量吸收航空、铁路、物流等海运以外的主体加入,才有可能真的撼动现有的商业模式。
第二,基于区块链的海运资产液化和航运供应链金融。通过将运输工具、物流设备场地资产化,还有可能涌现出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区块链将资产化的航运资源以数字形式放上云端后,交易、融资都更加灵活,资产的追踪和管理更加便捷。甚至可以将重资产分拆成小颗粒,然后通过众筹模式进行融资,再以融资租赁模式进行运营,而这一切不再需要一个交易所来完成,而是通过P2P的模式来完成。由于船舶工业的订单制造周期较长,现有模式往往是银行承担了船舶融资的大量风险,未来可以通过锁定新造船的价格指数来控制造船风险,并利用区块链将造船订单的一部分以金融投资产品的方式拆分发行。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还可实现应收账款权力向交易上游转移的金融服务,解决集装箱、船舶等资产的分销、租赁追溯、质押等问题。
第三,基于区块链的海运证书无纸化。在全球海运贸易背景下,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货物证明文件等往往都还需要各国口岸查验纸质证书原件。以港口国检查(PSC)为例,各国船舶在国际航线航行需要随船携带大量纸质证书以备各国政府查验,这些证书包括船舶国籍证书、国际吨位证书、国际载重线免除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员证书、健康证书等。大量纸质证书,不仅对运营船舶提出了证书携带和保管的要求和负担,也对各国政府执行检查提出了登船检查原件的要求,使得执法人力成本居高不下。若能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合作的电子证书平台,并以签署公约方式认可平台保管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采信电子证书,即可打破这一现状。类似方案,亦可解决低硫燃油检验书、货物原产地证明、公证书、担保书等电子单证方面的问题。
第四,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互认、执法互信,应对欺诈与瞒骗。监管互认、执法互信的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个层面是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如何互认、互信,比如海事局有船舶登记信息、水运局有港口经营信息,双方在各自领域都是权威的信息中心,但当调用对方信息时能否100%采信就可以利用区块链来保障。
现实中,我们常常听说银行让一个人证明“他是他自己”或者“他妈是他母亲”的荒诞案例,本质上就是多个信息权威不能互信,而将举证则然转嫁给业务申请者。从另一个层面看,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互相并不存在隶属关系的政府执法互信问题也很突出。若我们尝试建立一个区块链的网络,让A国执法者的抽查监管和处罚行为等等依法办理的事项上链, B国的监管方也能够及时获取共享并且认可这样的执法行为、判定、抽查结果,即使A、B相互之间不存在彼此隶属关系。这样一来,假如从欧洲发往中国的货物当中有人进行了瞒报,那么在中国的海关部门检查出来的情况下,欧洲的口岸单位或者海关可以根据中国相关单位的执法查验结论采信,并且去惩罚在欧洲这边存在瞒报行为的发货人,反之亦然。
除了上述政府视角的讨论以外,企业也可以利用区块链来实现互认互信。例如,在航运金融与保险业务中,从风控、运营等方面影响保险业务的效率和商业模式,通过将保险索赔置于不可更改的区块链环境中,有助于消除欺诈的现象,当然这还需要解决与法律框架有关的问题,确定链中交易的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航运区块链应用如何“去伪存真”
虽然,笔者提出了一些航运区块链的应用方向,但仍然无法穷尽所有未知的创新可能性。但是笔者却能提供一套帮助您辨别虚假区块链应用的三条经验:
一是第三方主导的区块链实践比第一方主导的机会更大。
区块链虽然在实际应用当中不一定能做到绝对的去中心化,还往往采用“多中心”模式。但是其本源思想就决定了区块链的应用由第三方机构去主导会更好,既做管理者又做参与者会容易失去公信力。第三方主导的区块链应用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参与业务的某一方拥有控制权,而影响整个应用的秩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实际却做着窃取他人机密信息的勾当;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更平等、独立的方式吸引更多相关方参与其中,实现该技术带来的最大效益,从而改变整个航运业业务不透明的现状。
二是不搞虚拟货币的区块链应用比发币的应用往往更具有合理性
区块链技术产生之后形成了两个“圈”,一个是“链圈”,就是主攻区块链技术的群体;另一个是“币圈”,玩炒虚拟货币的群体。目前来说“链圈”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更被行业所认同和接受。一个合适的区块链应用场景本身就应当在其涉足的行业中寻找到了能够“自洽”的商业逻辑,具有充分的应用价值来吸引业内参与者,而无须借助于发币和炒币等其它“价值”的吸引客户入局。即便项目主导者原本的意图并非用区块链发行的Token来设立“旁氏骗局”,但是随着海量资金的涌入,难免会迷失本心、舍本逐末,甚至沦为诈骗。
三是不要迷信区块链在传统MIS(管理信息系统)就能搞定的应用功能上能够更胜一筹。
和一些其他行业相比,航运业信息化发展的程度并不高,还有很多应用场景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进行优化,在考虑应用场景布局是否加入区块链概念的时候,一定要明确传统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不是也能实现目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加入区块链就没有意义,只会浪费精力和成本。须知,提高沟通效率是信息化的固有功能,而非区块链特有。比如国内各港口正在做的“电子设备交接单”应用,有当地港口企业作为背书,已经足以满足用箱企业、堆场、船代、船东、码头之间的信任需求,无须再使用区块链来实现信任。
区块链虽然是一项非常有潜力的技术,也非常适合于应用到航运领域,但其也有数据上链过程的造假、ID克隆、密钥泄露、第三方违规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风险。并且,市场上仍然充斥着大量“蹭热度”的伪创新和伪应用。面对这样的发展机遇,从业者需要更加冷静和理性的判断,从区块链的本身特性出发,坚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而不要盲目信任网红项目和那些号称万能的解决方案。愿区块链能为数字化航运的创新发展带来巨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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