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19-10-16
10月16日消息,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将强化对外卖、快递等末端配送行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未悬挂备案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走机动车道、冲红灯、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深圳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71万宗,其中涉及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共8.4万宗,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以走机动车道、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逆向行驶及未按规定备案纳管居多。
根据条例,当月内1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1天,2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2天,3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5天,4次(含4次以上)交通违法由企业将骑手纳入黑名单停驶一年。
近年来,随着快递车辆与快递员数量激增,各地纷纷加强了对末端配送的监管。2018年12月,安徽合肥通过《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将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今年1月,青海西宁印发《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对快递物流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定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装电子标签等。
今年8月,广东东莞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了《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本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推进配送车辆规范化运营,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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